第(3/3)页 林可卿迷失在了自己的心魔世界里。 望山跑死马,对修士来说,御剑一晃而过的距离,对凡人来说,可能就是天涯海角。 秦朗他太倒霉了,到达东海岸没多久,汽车的动机就冻坏了,冰川高达千米,又陡又冷,他不得不徒手攀岩,幸亏多年的兵旅生涯,他体格健壮,一切不在话下。 小泽骑在乐乐的背上,一根根拔着它的毛,嘟着嘴道:“爸爸也太慢了。” 自己都跑了一个来回了,他还在这里,等他救妈妈,那花儿都谢了。 “乐乐,你说如果我跑去找妈妈,会不会成为麻烦精?” 末世中,可怕不止丧尸,还有猪队友。 尖叫的女人,哭泣的小孩分分钟成为丧尸的追踪器,所以进入战狼的第一节课,就是教会女人和小孩子闭嘴,纵使帮不上忙,也不要添乱。 他没什么战斗力,如果冒然去找妈妈,只会成为拖累。 好烦恼啊。 他的眼睛滴滴地转,最后突然一亮。 从手镯里拿了一辆折叠自行车来,是他在多伦多时缠着妈妈买的,是世界上抗寒性能最好的自行车。 贴上防风符,丢在了秦朗东行的必经之路上。 秦朗好不容易爬上冰川,看到地上一辆崭新的山地车,觉得自己可能是眼花了,可这海拔才一千米,怎么可能眼花呢。 难道是陷阱? 上了冰川,离雷云中心就不远了,隔着这么远都能感觉到雷霆的可怖,身在其中的林可卿又是怎样的绝望。 秦朗一思索,也不多想,推着自行车就跑,走了一段,现没有陷阱,便蹬上了车,现不仅这车度快,连天气都没那么冷了。 ※ o(n_n)o,亲们,我是存稿菌,西西说这是个惊喜,要让你们早上起得再早都能第一时间看到精彩的文文,高兴咩? 其实俺是来求票票的,看到标题了吗? 今天能不能过24oo呢? ※(未完待续。) 第(3/3)页